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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为金融监管改革带来的三条启示

 作者:金程  来源:证券时报  浏览:1438 时间:2016年01月11日


   在近日公开的《21世纪金融监管》中文版序言中,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鹤表示,每一次金融危机都意味着金融监管的失败和随之而来的重大变革,在近两次大危机中一个共同的原因就是金融体系的脆弱性超过了微观层面的风险管理能力和宏观层面的监管能力。金融监管改革要有前瞻性,监管体系要有适应性,以及金融监管不能只说不做。

   刘鹤称,在两次危机形成过程中,监管上奉行“轻触式监管”,认为“少的监管是的监管”。监管放松、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愈演愈烈,甚至出现“监管竞次”(race to the bottom)——各国监管机构竞相降低监管要求以追求本国金融机构的相对竞争优势。美国国会对此次金融危机的调查结论是,这场金融危机本可以避免,危机既非天灾也非计算机模型的失效,而是源于人类对风险的无动于衷和错误判断。

   因此,刘鹤认为,这场危机带给金融监管至少有以下三条启示:

     一是金融监管要有前瞻性,前瞻性是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的生命所在,从某种意义上说,监管必须是内生反周期性的,特别是在繁荣时期,金融监管在不受重视时有价值。  

   二是金融监管体系要有适应性,要根据本国金融体系的发展水平、结构变化和风险变迁动态演进,关键是要有效捕捉风险并与时俱进地配置监管资源,使监管能力建设与金融创新相适应。金融监管者需要具备深刻的自省意识和不断改良的能力。

   三是金融监管要“长牙齿”,不能只说不做。金融监管者不能只靠风险提示或道义劝说实施监管,在巨大的利益面前监管机构的口头警告充其量不过是纸上谈兵。要战胜它就意味着监管机构要能够在危机的关键时刻做出不同于市场的独立判断,而不是被市场的意志所左右。

   纵观我国金融监管体系近年来的发展,刘鹤称,我国金融业改革开放和监管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一些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解决这些问题根本上要靠深化金融改革。由于金融资源具有高度流动性,金融市场具有很强的整体性,金融改革需要特别注重单兵突进和整体协调的关系,防止改革部门化、碎片化。仅在单个领域推进某项改革往往难以取得预期效果,反过来也会影响这项改革的可行性、可信度。

   “要坚持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改革导向,通过协同推进金融布局、金融机构、金融调控、金融监管和金融基础设施等改革以及与之配套的实体经济领域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并在这一过程中实现金融自身发展。”刘鹤称。

   在完善体制的同事,为改革和优化监管体制,刘鹤认为,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风险思维和危机应对意识,摸清真实的风险底数,实现金融风险监管的全覆盖;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不断完善监管手段和工具箱,运用压力测试等手段提高监管的前瞻性,打造现代化的监管队伍;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寓监管于服务;进一步强化行动意愿,敢于质疑、能够说“不”,拒绝监管上的“父爱主义”。

   “金融危机并非无迹可寻。基于过去800多年金融历史数据的研究发现,历次金融危机产生的共同标志性特征有:资产价格大幅上升、债务负担加剧、经济增长率波动、经常账户赤字等。为避免危机发生,要警惕那些新形成的、变异了的风险隐患,更要克服那些共同的根源性因素。”刘鹤称。

    本文来源:证券时报 记者 孙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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