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总则
为了全面配合香港风险管理师协会(HKFRMA)的注册金融风险管理师(CFRM)在大陆地区的推广,上海金程国际金融专修学院(以下简称金程教育)特制定注册金融风险管理师(CFRM)职业资格证书课程培训/考试大陆地区授权培训机构(简称授权机构)管理办法。原则如下:
1、授权机构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普及的金融风险管理知识和技能,帮助金融机构培养与国际接轨的人才,提升金融机构在人才素质方面新的竞争力,从而提升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
2、根据我国省、市和自治区的具体发展状况,设立授权机构,在全国形成广泛的CFRM系列课程培训和考试网点,以全面推广金融机构整体化风险管理理论体系。
3、凡愿意致力于金融风险管理领域研究、共同推进注册金融风险管理师(CFRM)在中国的普及与推广,符合授权机构设置条件者,皆可申请成为授权机构。
第二条 申请资料
申请成为授权机构的单位应按照金程教育的规定缴纳授权机构加盟费,接受上海金程国际金融专修学院的考评和年审。申请时,应提交的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社会办学或培训许可证复印件;
3、完整填写注册金融风险管理师认证培训授权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4、机构设置及业务经营情况介绍;
5、组织培训与考务管理情况介绍;
6、CFRM的区域推广计划及实施方案;
7、CFRM的培训(考试)管理的运作计划与保障措施。
第三条 申请授权机构程序
1、申请单位向金程教育提出书面申请,填报《注册金融风险管理师认证培训授权申请表》,同时提交有关机构证明文件;
2、金程教育对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与申请单位就合作具体条款进行洽谈,达成一致意见;
3、金程教育对申请单位组织培训的运作能力、运作质量、考务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后,确认申请单位达到授权机构设置要求,与申请单位签署合作协议;
4、签署合作协议后,金程教育为授权机构颁发统一的《授权机构资格证书》,确定机构代码,并在金程教育网站上公告,申请单位正式成为CFRM项目地区授权机构。
第四条 授权机构工作职责
1、认可香港金融风险管理师HKFRMA,对CFRM的课程理念和产品有深刻的理解和认同;
2、接受和执行金程教育制定的统一管理制度和办法,接受金程教育的日常督促;
3、积极开拓市场,逐步拓宽培训范围,按金程教育提供的宣传内容,根据当地的情况开展相关市场公关和广告宣传活动,以扩大CFRM培训体系在本区域内的影响;
4、全面负责本区域内关于CFRM系列课程的组织培训工作;
5、努力发展有能力、有资格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具备为客户提供有质量保证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的实力;
6、为培训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设备、场地,使用HKFRMA指定的中国地区培训大纲、统编教材及培训师;
7、对报名学员资格文件进行审核,并建立《学员档案》;
8、接受金程教育组织的年度审核;
9、承办金程教育临时交办的,与考试、认证活动相关的其它任务。
第五条 授权机构与金程教育的关系
1、双方均为独立的法人单位,但双方之间不具有行政隶属及产权归属关系,各自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金程教育授权的培训机构可以从事其授权范围内的培训业务,并接受金程教育在培训业务上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3、授权培训机构在从事授权培训事项时,应严格执行金程教育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履行协议规定的培训业务;
4、授权培训机构相应的考试、认证及证后监督统一由金程教育负责。
第六条 授权机构管理办法
1、授权机构设负责人和联系人各一名,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基本情况及变更情况应报金程教育备案;
2、授权机构与金程教育签署协议书,各授权机构严格履行协议书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3、授权机构以金程教育所授权的名义开展培训及考务工作;
4、授权机构开展培训工作,应聘请金程教育认可的培训师并按照CFRM培训大纲开展培训。
第七条 授权的变更和解除
(一)授权变更的条件
1、授权培训机构的组织机构发生变化时;
2、授权培训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时;
3、授权培训机构的业务能力得到扩大或缩小并经过审核确认时;
4、授权培训机构不能履行合同相关条款时。
(二)授权变更的程序及时限
1、审查是否符合授权变更的条件;
2、根据审查结果确定变更的事项;
3、重新授权、更换证书、公告说明;
4、时限:授权变更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授权的解除条件
1、已经不具备授权培训机构所必须的条件;
2、超越授权范围开展业务,情节恶劣;
3、违反中心对授权培训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后果严重;
4、工作质量达不到规范的要求;
5、未经中心同意,授权机构将授权业务转授或委托第三人进行。
(四)授权的解除程序及时限
1、审查是否符合授权解除的条件;
2、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解除授权;
3、解除授权后收回授权证书,发布解除授权的公告;
4、时限:宣布解除授权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附则
1、经金程教育授权,实施开展注册金融风险管理师(CFRM)资格证书项目培训业务的机构参照本办法执行。
2、金程教育拥有本办法修正和终解释权。
3、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生效。
上海金程教育国际金融专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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